鹤庆合同纠纷律师-律师费用咨询

发布时间:2023-01-19 17:06:36 来源:公司

我国全面开展普法工作,法律意识深入人心,人人都知道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都想找一个好点的律师咨询,誉远法律小编来给您介绍相关方面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介公司能不能收促成双方达成合同的相关费用。我国法律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东中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房东构成合同违约的,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

推进“互联网+网签”。积极推行“互联网大厅”模式,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优化窗口服务,做好“一窗受理”,提供房屋交易、缴税和登记集中办理、一次办结服务。

若购房者仍有担心,可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中,应划分合同丢失的责任归属,并约定开发商应履行原购房合同中的内容。此外,购房者也可以和开发商一起到市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的预告登记,提前确定自己对房屋拥有产权。

继续履行和违约责任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迟延履行,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取客户预付款后,退还预付款,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收取预付款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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